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舞蹈系2005年 招 生 指 南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舞蹈系是我区唯一的专门培养舞蹈及相关专业高级人才的教学单位。舞蹈系师资力量雄厚、专业结构 合理、教学设施完备、教学理念先进,以培养高层次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人才为目的,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 教学宗旨,以培养造就一流舞蹈艺术人才为目标。 一、2005年舞蹈系拟招生专业及人数: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3、身体健康; 4、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 5、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女身高1.62米以上,男身高1.72米以上。 三、报考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学校或所在单位的介绍信,于 2004年12月10日—30日到本人户口所在旗县(区)招生办公室领 取《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凭《专业考试准考证》按规定日期到我院各招生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对未持《专业考 试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专业考试。 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号码),一寸近期免冠同一底片 照片四张。 舞蹈类初试费100元。 四、报考日期、地点 1、初试日期、地点
2、复试日期、地点 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方向)、舞蹈表演专业考生,持复试通知书于 3月19日、20日到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报名; 3月21日至3月24日在本院参加复试。 五、专业考试内容与形式 (一)、初试 舞蹈编导专业(舞蹈教育方向)、舞蹈表演专业:身体素质测试、面试、口试。 (二)、复试 考生持复试通知书,按指定日期到我院参加复试,复试费 100元。 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舞蹈教育方向): 1、面试、口试。 2、基本功测试。 3、表演舞蹈作品(时间为 2分钟之内,自备录音带)。 4、动作模仿。 5、即兴表演。 6、音乐素质测试。 六、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持《专业考试准考证》到赋予考生号的旗县(区)招办领取《 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 考试准考证》。考生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准考证》于6月7—9日到指定考场参加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 化统考。文化考试科目如下:汉授艺术(文)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蒙授艺术(文)考试科目为: 蒙古语文甲、数学、外语、汉语文、文科综合。以上文科类考生2005年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在录取时作为参考(根 据教育部教学司《关于印发〈2004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2003]53 号文件精神,自2006年起数学成绩将在录取时全部计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 汉授艺术(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 学、外语、理科综合;蒙授艺术(理)考试科目为:蒙语文甲、数学、外语、汉语文、理科综合。 七、体检、政审 1、体检 按《内蒙古自治区 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办理。 2、政审 按《内蒙古自治区 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办理。 八、录取 凡通过我院专业课考试者(以我院发放的“文化课考试通知书”为准),经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根据高考文化 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九、几项规定 在招生考试期间,谢绝考生及家长专访我院干部和教师,严禁说情送礼。发现有相关举动而经劝阻无效者,取消该生应 试录取资格。有事请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新生入学三个月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政审、体检、考试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其中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 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学生按规定交纳学费。个人所用各类消耗品自备。 凡具备走读条件的学生一律走读。 十、其它事项 参加初试、复试考生旅费、食宿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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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我系的考生在进行专业加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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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考试咨询处 | 评委们在给考生打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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